“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这本是《诗经》中描写爱情的美妙诗句。可是江苏盱眙一家名为“在水一方”的洗浴中心,却打着洗浴的幌子大肆提供卖淫活动。更离奇的是,这家洗浴中心之所以能短时间里牟利数百万,与对众“小姐”制定的一套严格的“规范化管理制度”密不可分。
刘谷彬原先是安徽天长县的一个普通农民。2002年他到叔叔在县城经营的“在水一方”酒店打工,担任保安的工作。工作虽然稳定,但是每个月400元的工资岂能让他甘心?
2004年5月,刘谷彬的叔叔来到江苏盱眙县,与人合伙开了“在水一方”洗浴中心。叔叔对他挺照顾,加上觉得侄子挺能干,就把他带到盱眙,任命他为洗浴中心总经理,还给了他20%的股份。
怎样才能在这么激烈的竞争下有更好的收益呢?考虑再三,刘谷彬觉得“要做个成功的总经理”,决定开始招募“小姐”从事卖淫活动。
他很快私下偷偷拉了一些“小姐”,使洗浴中心的服务“更全面”后,刘谷彬发现,“在水一方”的生意渐渐有了起色,而且有的浴客进来后直接点名要求“特殊服务”。他决定“将特殊服务做大做强”。就在这时,吴琼出现了。
30多岁的吴琼能说会道,还略有几分姿色。出生在重庆的她早些年在当地一家工厂上班,1999年她辞掉工作下海,结果既没有资本也没有特长的她生意失败,后来还与丈夫离了婚。
离婚后她来到盱眙县打工,在一家酒店当上了门厅的管理。“在水一方”投资商之一的季某正巧在这家酒店吃饭认识了吴琼,觉得她很有能力,便将她挖到手。2004年7月,吴琼被任命为“在水一方”的副总经理,而她的主要工作就是负责中心的小姐管理和日常管理。在吴琼的管理下,“在水一方”的色情活动走上了正规化和组织化道路,对洗浴中心的管理之细致令人咋舌。
据称,在吴琼的管理下,洗浴中心实施了六大举措,“成效”明显。很快,“在水一方”生意的火爆让出资老板很高兴,季某拍板决定:每个“小姐”服务一次,吴琼从中提成2.5元。为了留住这个“管理有方”的副总经理,他还转让了10%的股份给吴琼。
去年年中,警方对“在水一方”进行调查后发现,该洗浴中心电脑中有据可查的组织卖淫就达到了1万多人次,而中心利用卖淫非法所得260多万元。该洗浴中心的两名出资人目前尚未抓获,但是刘谷彬、吴琼等人均落入法网。
近日,盱眙法院审理认为,几名被告人招募、控制、容留多名卖,宣布纪律,安排吃住,形成了一个以洗浴中心为掩护的卖淫组织,并设立固定的组织管理人员,制定收费制度,为卖淫活动提供场所,构成组织卖淫罪,且情节严重。
法院判处刘谷彬和吴琼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罚金10万元。其他几名涉案人员也被判刑。
为了稳定“小姐”,减少流动性,同时加强内部管理,吴琼规定在每一个“小姐”第一次结账时扣下500元罚款保证金,如果有人擅自离开或者违反规定,便在这个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为了约束“小姐”的行为,吴琼出台了一系列的规定,涉及到请假、卫生、外出等制度。例如“随意丢弃安全套一次罚款10元”、“衣着不整洁一次罚款20元”、“无故旷工一次罚款50元”等。
为了提高“小姐”的积极性,吴琼还提高了“小姐”的提成,例如做一次“韩二(性服务)”,“小姐”便可以得到120元的报酬,同时改成每周发一次工资。在这样的激励制度下,有一个“小姐”一天就为自己赚到了近2000元。
“在水一方”的生意越来越好,就连不少在其他地方工作的“小姐”也纷纷准备“跳槽”,慕名前来应聘。吴琼亲自负责面试,她曾总结说:“一定要设置严格的准入制度,留住好的,还要引进好的,另外还要让她们形成一定的竞争关系。”
与此同时,吴琼也开始抓起“小姐”的“后勤”了。由于洗浴中心的特殊性质,来这里工作的“小姐”流动性较大,且由于素质普遍不高,经常有各种纠纷出现。吴琼的第一步就是由洗浴中心给“小姐”提供集中食宿,在伙食里还经常加上山药、鸡汤等滋补身体的菜。她说,只有绝对保障她们的后勤才能让她们“安心”工作。
为了避免与客人扯皮,吴琼规定以后凡是性服务,全部改成“韩式按摩一、二、三”,“韩一”即普通性服务,“韩二”即洗鸳鸯浴后性服务,“韩三”即在“韩二”的基础上加。这三种档次她还明码标价为180元、280元、380元。
除此之外,她还规定以后每一笔账都用电脑记录,改掉以前“手写的不上档次”的形象。
为了开拓“经营渠道”,吴琼还创造出了“小姐”外派制度。季某在盱眙还拥有一家宾馆,吴琼主动出击与该宾馆联系,如果住店客人有“需要”,“在水一方”可以提供“小姐”主动上门服务。这个渠道建立后,会经常看到有“小姐”手持电脑打出的“陪唱”单据在深夜前往宾馆。
1、潍坊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潍坊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潍坊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潍坊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潍坊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潍坊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潍坊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线、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热点专题六旬老汉色心重 一晚两次翻墙邻居小伙想坐牢体验生活入室抢劫 得知或判重刑